反正大体上还是要授权一些企业,分散反垄断调查的注意力。
如果专利费不低的话,倒不是不可以!
在股权交易谈判失败之后。S尼和S下的谈判代表并没有立即离开,本来谈判失败就是两家公司预料之中的事。
维创绝对不可能轻易就把旗下的优质资产卖掉。
即使维F电子科技公司现在面临反垄断调查,但是这也是意味着他们护城河深厚的象征啊。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CD-ROM和VCD业务,分别在电脑光驱市场和家庭影音市场上打遍天下无敌手,也不至于被反垄断调查盯上。
在这一系列专利的背后,是高达几百亿米元的市场规模,所以这两家东瀛企业才非常迫切想要进入这个市场。
当然了,等到专利过期后再没有代价的进入也没问题,可是,关键是这家两公司都等不及了。
而且。维F电子公司。还在不断地修订新的专利标准。
所以,再过几年,即使维F的初始专利过期了,但是已经更新换代的专利技术,也会让维F电子科技公司继续维持在这两个市场的绝对领先地位。
所以,在接下来的关于技术授权的谈判中,维创方面和两家东瀛企业之间的谈判绝对是分秒必争寸土不让。
谈判一开始,刘焱就定了个调,来了个狮子大开口,要求CD-ROM和VCD的专利授权,每台整机要收取零售价格的5%,作为维F电子科技公司的专利费。
按照一台VCD平均售价300米元计算,一台机器就要收取15米元的专利费用。
这么高昂的专利费用,自然让两家东瀛公司有巨大的异议了,之后,就到了讨价还价阶段了。
经过一个多星期时间的谈判,最终敲定S尼和S下两家公司分别预付2.5亿米元的专利费,作为敲门砖,获得CD-ROM和VCD的专利使用授权。
此外就是专利分成费用了,在刘焱提出5%的基础下,经过谈判后,下降到整机售价的2%,这个水平的专利使用费用,并不算高,售价300米元的整机,只需要缴纳6米元的专利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