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四十六章 猛将和猛将

如果说巨鹿之战展现了项羽的勇气和决心,那么彭城之战则更加体现了他的军事智慧和战略眼光。背景是这样的:楚汉争霸刚刚开始,刘邦联合了诸侯大军,占领了项羽的都城彭城。然而,面对敌军的强大攻势,项羽并没有选择正面迎战,而是果断放弃了彭城,诱敌深入。他亲率三万精锐骑兵,绕过敌军防线,突然出现在萧县,一举切断了刘邦的补给线。这招“关门打狗”堪称神来之笔。失去补给的刘邦大军顿时陷入绝境,进退两难。紧接着,项羽趁夜发动突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溃了汉军主力,取得了以少胜多的辉煌胜利。试想一下,如果当时项羽选择正面对抗,很可能会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而他却通过诱敌深入、断其后路的策略,不费多少兵力就彻底击溃了敌军。这场战役不仅是项羽军事生涯的巅峰之作,也狠狠打了那些说他“有勇无谋”的人的脸。

奥丁和鲍尔都是这类人,他们的战场嗅觉非常敏锐,才不会无脑站在最前排跑去和小兵厮杀,他们会用战术拉扯敌人的阵型,找出敌人的弱点,然后冲上去直接打崩对面。顺带找敌人老大单挑!

这些可不是单纯的莽夫能做到的。

托尔反倒是单纯的莽夫,这家伙一般情况下,会把作战会议之类的东西丢给自己的副手,自己只需要猛打猛冲就够了。

有点早期关二爷的意思。

早期关二爷还没有后来那么丰富的军旅经验,可张飞一起完全是靠着能打。

没办法,刘备早期就那么点实力,到处颠沛流离,关二爷就算想学战阵之法也没地学。为甚关二爷一直都备受推崇,一方面是忠勇,另外一方面,别人是真的天赋异禀啊!

跟着刘大到处颠沛流离,白白了浪费了大好年华,最多就打一打小规模战斗。(翻翻看刘备的战绩就知道了,这个团伙在几千人级别的时候,是最猛的,基本上就没输过,可一旦打打仗,那就完蛋了,前期就没赢过……特别是老刘,小仗没输过,大仗没赢过,最后一次直接把底裤都输掉了)

但很快啊,很快等他接手荆州之后,那特么跟开窍一样,直接变成了战场大师,把两个邻居打的哭爹喊娘。

托尔自然不能跟荆州时期的关二爷相比,但他更像前期关二爷,真的能够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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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历史上最有名的“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之人,肯定非我们的关二爷莫属。因为他不仅是在万军之中斩将,而且敌将还是袁绍手下第一猛将——颜良。《三国志·关羽传》记载:“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於万众之中,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

这玩意可不像小说评书那样简单儿戏,两个大将站出来单挑……这种事估计只有原始部落时期才会有。斗将只是演绎。真正的万军之中斩将很罕见很罕见,而关二爷却是其中含金量最高的!

托尔有着野兽一样的嗅觉,总是可以在混乱的战场上找到敌方领袖,然后单挑干死对面!

你不能说他没脑子,但真的很少用。

所以一听凯要牺牲他,他基本上连犹豫都不带犹豫的,就同意了。

作为一个国王,一个统帅,这么干绝对是不及格,甚至是负分。

但作为一个战士,这就是非常好的特质了。

“看到那个水晶了么?”凯指着刀疤王蛇鞭尽头的那颗水晶。

那玩意是一颗长条状的水晶,一开始,大家都不怎么在意,只以为那玩意就是长鞭上的刀尖,增加杀伤力用的。

可凯和托尔都是老油条了。

打到现在,他们也发现不对劲了。

那就是刀疤王从来没用水晶攻击过任何人,也就是说,那玩意本质上并不算是一件武器。

而且,每次刀疤王控制雪魔,就会抖动那块水晶。

凯甚至能够感觉到那颗水晶上蕴含着庞大的能量,而这些能量和雪魔有种微妙的联系!

“看到了!”

“那东西或许就是关键!现在你必须给我创造机会,让我毁掉那颗水晶!”凯说道。

托尔这下有点为难了。

事情他也能够理解,但该怎么做,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