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把孙浩瀚先生的遗产一分为四,孙超越先生,孙浩瀚先生的长子孙然,蓝红,还有蓝红的女儿,平均分配是最好的办法。”
这个建议让孙超越有些意动,为此还不断给自己的律师顾婕和王栎使眼色,顾婕和王栎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彼此也都是赞同这个提议。
浩瀚超越集团一直由孙浩瀚的弟弟孙超越打理,毕竟企业是兄弟二人一起创立的,蓝红、孙超越、蓝红的孩子、孙浩瀚前妻所生长子四人对遗产平均分配。
这一结果避免了叔嫂的直接对抗,也避免了任何一方零继承的风险,可以很好的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也较好地保护了下一代的平静。
毕竟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且继承是一项复杂的事务,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财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人物关系,而继承人之间又大都是亲属关系,所以在处理继承事务时,不仅要依靠法律,还要依靠超群的智慧和善解人意的高情商。
和平友好地处理继承事务,不仅能够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罗槟的这个提议就是想做和事佬。
当然了,这件事情还是有很多点没说透,按照遗嘱继承,哪怕遗嘱是真的,蓝红和孩子也不会零继承的。
按照规定,孙浩瀚的遗产,应将个人资产从夫妻共同财产剥离出来后才能继承,这样蓝红就可以得到她不需要通过继承就能得到的资产。
其次,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也就是说,蓝红与孙浩瀚的孩子尚未成年,孙浩瀚应当为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而蓝红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保护孩子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也有权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处分孩子的财产。
不过这都是往好处方面考虑,其中的变故太多了,蓝红没有经营公司的经验,很可能被人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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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