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所有的年轻人都很兴奋,吵着嚷着要去参加演武,但我对此完全没有想法。
去一趟中州,哪怕只是去看一眼,来回就得四五日,更何况路上还得自己花钱。
去中州凑热闹,远不如去煤场打工来得实在。
可娘子却不乐意了,她说我那么壮,去了肯定能拿到个好名次。
比起煤场上的工友,我力气确实会比 他们更大一些,但这又有什么用?工资就那么多,又不会因为我力气大就多拿一些。
我说咱没那闲钱,娘子转身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小包裹,打开,里面都是钱。
原来我每次带回来的甜点心,娘子都只当着我的面吃了一小块儿,剩下的她说留着第二日白天吃,可实际都转手卖给了隔壁的小孩儿。
二手货总得便宜些,一买一卖,平白就亏掉了好几块。
但我不怪娘子,她只是不想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
现在,攒下的这些钱,成了我们两人来中州的路费,正如娘子所说,劳累那么久,我们都该歇歇了,此行就当旅游。
百年积蓄在中州这种大城市显得有些捉襟见肘,我本想借此机会给娘子添些好物件,结果省着花都还有些不够。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趁着报名后距离演武正式开始还有几天,我找到了份短工。
不愧是大城市,什么将军四阶,我听不懂,但在这里,力气大似乎真的能赚到更多。
同样只是搬东西的苦力活,兼职了一位大户少爷的保镖,实际也没多干什么,这几天赚得比我在家几年还要多。
这次买回去的糖画,我一直盯着娘子全部吃完了,这惹得她有些不悦,但我却笑得很开心。
演武第一场是擂台赛,刚开始好像就出了些乱子,但很快解决了,不像村里,为了几颗长在两家田中间的豆角苗,能吵半年。
我不擅长打架,可娘子在台下给我加油,所以我得全力以赴,并在此期间了解到了魔气的用法,也得到了一个新称呼——暴君。
暴君,听起来很霸气。
即便是现学现卖,即便只能粗糙地将魔气护在体表当作盔甲,我还是一路登上了一号擂台,在娘子对“熊宝宝”的加油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