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夺得魁首?

吞仙 我要赚个小目标 1426 字 1个月前

像猪妖、狗妖、鸡妖和鼠妖等等妖怪,那是妖界最为常见的小妖,实力虽低,但数量众多,还最是容易繁衍,所以一般都充当攻击人类镇妖关的“马前卒”、“敢死队”和“炮灰”!

但虎妖不同,虎本就是百兽之王,生来就在妖族中拥有极高的地位。

虎妖的繁衍6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且每次数量极少,所以虎妖的数量并不多,但虎妖一出生,基本上都拥有凡境五重天的实力,都能够在妖域充当小统领的职位,统领几百乃至上千普通小妖。

而一旦虎妖迈入灵境,一身筋骨便可得到天地灵力强势洗刷,脱胎换骨,直接晋升为大妖。

站在陈长安和宝亲王面前的两头虎妖,都是凡境十重天百窍聚灵巅峰之境,距离突破传说中的灵境也仅一步之遥,用来作为外门弟子试炼最后一关,决出魁首,再合适不过。

当然,虎妖虽距离灵境只有一步之遥,但这一步对任何人、任何妖来说,都是一道天堑。

跨过去,从此退凡脱俗,踏上修仙之途。

跨不过去,便永远是肉体凡胎,成仙无望。

“我比我弟弟要幸运得多。”

虎妖一身黄褐色绒毛,额头一个硕大的“王”字,随着它开口之际,不断跳动,一股由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威压,直逼陈长安。

相较于其他小妖,这头虎妖表现得更为冷静,也更为睿智和人性化。

“为何这么说?”

陈长安手持青光剑,面对高过自己两个境界的虎妖,他也不敢大意。

“我的对手是你,一个凡境八重天的小子。”

虎妖用那双暗黄色的眼睛,瞥了一眼旁边擂台上正在与宝亲王缠斗的另一头虎妖,虎眼内竟出现一丝深深地忧虑:

“而我的弟弟,他的对手则同为灵境十重天百窍聚灵,而且我能感觉到,那个男人有极品宝器。”

“再看看你,境界低不说,手里的佩剑竟然还只是一把凡铁打造的凡器、”

虎妖眼中颇为不屑,这种凡器他就是站着让陈长安砍,也绝对刺不穿它的虎皮,就更别说杀了他。

“这个简单,杀了我,你再去帮你弟弟就是了!”

陈长安嘴角微微上扬,手中青光剑挑出一朵漂亮的剑花,随即身形一闪,主动杀向虎妖。

妖族即便再睿智、再聪明,在突破灵境之前,单比心机,也远不是人类的对手。

陈长安之所以愿意跟虎妖废这么多话,那当然是......借此机会,恢复气力。

大战十三场,他没有丹药可用,那便只有靠时间来恢复。

而如今......

“人类小子,你找死!!”

面对主动挑衅的陈长安,虎妖勃然大怒,高高那如蒲扇般大小的虎爪,对着迎面而来的陈长安,直拍而下。

虎爪如同五柄锋利的利剑,将空气都切割出恐怖的音爆声来。

陈长安手持青光剑,剑身闪动间便与虎爪相撞。

砰!

随着一声爆裂声响起,陈长安被青光剑传导过来的巨力震得连连后退,而虎妖不动如山,甚至脸上还露出轻蔑和不屑之色。

趁他病,要他命!

虎妖虽不懂太高深的计谋,但狩猎是本能。

趁着陈长安被震退之余,虎妖猛地一扑,壮硕的身体好似一个移动的小山堆,直直的朝陈长安撞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