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章 谕内阁政令频出 诏监生遴选有望

自二人拜相次日起的半个月内,一道道司法改革诏令由宫中发出,传至朝野。

“内阁:夫为政之大,慎枉刑狱。而恤狱慎刑,首在厘定有司职权。捕、诉、审三权者,不可操之同人;刑、理、台三司者,理应各负其责。然三司职权混同由来已久,弊大于利,不可不查。

今特于三司之外,再设提刑司。自兹而后,刑部掌缉捕,提刑掌公诉,大理掌审理,共称三司。惟御史台独于三司之外,监察百官并掌涉官员之捕、诉。地方各路、州、县亦设相应属官,使上下一体。诏令普天,使咸知之。”

“内阁:槐路清肃,台阶重峻,经邦论道,变谐是属。然而表德优贤,昔王令典,庸勋纪绩,列代通规。衍圣公孔维翰地胄清华,风神闲悟,立志温裕,局量宏雅,可为提刑使。”

“内阁:朕闻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法者,所以障人权、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今我朝律法,刑民不分,邻里口角、兄弟之争动辄施以刑罚;至于轻罪重判、重罪轻罚者亦不胜枚举。今兹重订律典,乃治国之急务也。

朕以虚寡,夙嗣宝图,寅畏上元,忧勤庶类。虽解网之德,有惭列圣;而好生之惠,无愧伊心。诏内阁首辅杜延年、次辅罗汝芳、枢密副使寿王榛、京兆府尹庆王槐、大理寺卿邱维屏、提刑使孔维翰、御史中丞许衍、通政使吴思玄、刑部尚书展骞、刑部侍郎陆璟裕等,爰逮朝贤,详定法律,成民、刑、政、军四典,其务在审慎,称朕意焉。”

“内阁:大帝降鉴,无幽不烛,下人上诉,在屈必申。

朕祗膺宝历,寅奉璇图,常居安以戒危,每在得而思失。虑一夫之不获,忧万方之有罪。是以频发诏书,庶几息讼,比命申理,未副朕怀。百姓虽事披论,官司不能正断。及於三司陈诉,不为究寻,向省告言,又却付州县。至有财物相侵,婚田交争,或为判官受嘱,有理者不申;或以按主取钱,合得者被夺;或积嫌累载,横诬非罪;或肆忿一朝,枉加杀害;或频经行阵,竟无优赏;或不当矢石,便获勋庸,改换文簿,更相替夺;或於所部,凭倩织作,少付丝麻,多收绢布;或营造器物,耕事田畴,役即伍功,雇无半直。又境内市买,无所畏惮虚立贱价,抑取贵物,实贪利以侵人,乃据估以防罪;或进退丁户等色,多有请求;或解补省佐之流,专纳贿赂;或徵科赋役,差点兵防,无钱则贫弱先行,有货则富强获免。亦有乡邑豪强,容其造请;或酒食交往,或妻子去还,假托威恩,公行侵暴。凡如此事,固非一绪。经历台阁,往来州县,动淹年岁,曾无与夺,欲使元元,何所探告?

见在京诉讼人,宜令京兆府尹庆王槐、御史中丞许衍、通政使吴思玄等共理冤屈,有理者速即奏闻,无理亦示语发遣。其有虚相构架,浪扰官方,若经处分,喧诉不绝者,宜即科决,使知惩厉。若处断不平,所司纠察得实者,所由官人,随即科附。可布告遐迩,使知朕意,主者施行。”

与此同时,国子监宣布重开已取消了三十多年的明法科课程,而今秋九月开明法科恩科的消息也不胫而走,许多没有考上进士的举子转而入国子监攻读渊律,京城之内一度掀起“明法”热潮。

另一道专门针对监生、太学生的诏令更是在国子监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诶,王兄、胡兄,你们看那诏令了没?只要参加江南度田,回京后便可参加朝廷遴选考试,考试合格便可授八品官。如何?你我要不要去报个名?”

“好倒是好,只是不知这遴选考试难度如何、录取多少,若是名额有限,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诶,这事儿你可以问我呀,我知道呀!”一名路过的监生得意洋洋地插话道。

“何兄,你有消息?快说说!”王监生急切道,众人也被他的话吸引,纷纷围拢上来。

“实不相瞒,我有一亲戚就在学部当书吏,他前几日去送公文的时候无意中听两位侍郎提过一嘴,说这次遴选考试难度与国子监月考难度相当,而且不设名额限制,也就是说以我等的水准基本都能考中!说白了,就是走个过场,不违陛下‘逢进必考’的旨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