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里?”
我连忙摆手,
“不去不去,洗个澡跑那么远干嘛。”
“一看你就是没体会过其中乐趣,今天我请你,走走,别扭捏了——”
宋七直接将我拖上他那辆破五菱宏光,带我回到他家里。
三十岁出头的他,至今还是个光棍,说是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
正是因为父母双亡,宋七才从小被他叔叔选为捞尸的传承人:
按他们这一脉的说法,长期捞尸,会妨害双亲,所以必须是三缺五寡的命格,才适合吃这碗饭。
几年前他叔叔也没了,现在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
“小二爷,你等我,我去换个衣服……”
宋七给我倒了一杯茶,便钻进卧室,过了好一会才出来。
我看着他的装扮,差点把茶水喷出去——
一身白西装、大金链子,大光头也被一顶棒球帽遮了起来,还戴了一副大墨镜。
“七哥,你咋穿成这样,你确定咱们是去洗澡,不是去给人平事去?”
“洗澡,那也不能光洗澡啊!完事我请你到高档餐厅吃饭,总不能穿工作服去吧。”
“还去吃饭?那你不早说,我也回去换个衣服好了。”
宋七上下打量我一眼,“你不用,你年轻帅气,我是半截老梆子,不借助点外力,撩不到那些小姑娘……”
“哪来的小姑娘?”
“等会你就知道了。”
宋七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对了小二爷,你看我这一身咋样,还行吧?”
我认真打量起来,宋七的形象怎么说呢,人高马大,长得也是浓眉大眼,很有点像买瓜的刘华强,一眼看过去,就是荷尔蒙特别旺盛的那种。
放在古代,应该有不少女人喜欢这种款式,只是如今这个阴阳不分的审美版本下,只能走硬汉风格了。
我俩从院子里出来,我下意识的朝那辆五菱宏光走去,结果宋七给我拉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