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夕阳下,伊莎贝拉坐在山坡上发呆。
她已经坐了一个下午,奈必灵也陪了他一个下午。
村长早已出发,赶往领主的城堡,想要请领主派兵剿灭山贼。但从这里到城堡,一个来回,再怎么快,至少也要两三天——前提是,领主愿意出兵。
按照村里一个老人的说法,反正只要粮食、钱财和一个女人,或许领主不会愿意为这点损失而出兵。
毕竟,深入山区攻打山贼的山寨,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再怎么顺利,至少也要死几个人,相比之下,怎么看怎么都不合算。
说这话的老人自然收获了一堆白眼,然而谁都不能否认,他说得有道理。
一个村姑和几个士兵,哪边更重要?一目了然。
达克倒是表示,奈必灵武艺高强,只要请他保护村子,山贼不会愿意为了区区一点好处,冒着死上几个人的风险来跟他战斗。
但是,这个建议也被村民们否决了。
奈必灵再怎么强,也只是一个人而已。面对成群的山贼,他顾得了这边顾不了那边,只要七八杆长枪,就能让他无计可施。更不要说山贼很可能还有弓箭,他在战斗之中,怎么可能躲得过从暗处射来的冷箭?
请他保护村子,不过是让他白白送死,还有激怒山贼罢了。
奈必灵是个不错的人,死了可惜,激怒山贼,那就不是可惜而是糟糕。村民们既不想可惜更不想糟糕,所以他们只有一个选择。
把伊莎贝拉交出去。
反正……只是一个小姑娘而已。
伊莎贝拉的父母当然不愿意,但他们只有两个人,村子里面却有差不多两百人,两个人怎么争得过两百多人?纵然大多数人脸皮都没那么厚,但哪怕十个人里面出一个,二十个人一起开口,也能喷得他们满脸吐沫,无话可说。
到最后,甚至有人觉得把伊莎贝拉交给山贼,也没什么不好,或许还能趁机和山贼拉上关系呢。
听着他们的话,伊莎贝拉越听越气闷,索性跑了出来,跑到山坡上照看羊群。
奈必灵默默跟在她的身边,没有说什么。
当她对着夕阳自言自语的时候,这位俊美的吟游诗人终于开口了。
“如果是你的愿望,我可以为你去对抗山贼。”他说。
伊莎贝拉先是笑了,但立刻就摇头。
“不行!他们说得对,你一个人打不过那么多山贼的!”
奈必灵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说:“这样吧,我继续教你唱歌吧。”
伊莎贝拉点头,跟着他继续学习起来。
夕阳渐渐落下,她没有像往常那样把羊群赶回家,反而抱住了奈必灵。
“带我走,好吗?”她低声说,“我们离开多姆瑞米村,到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