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丢脸吧,要是丢一丢脸就能把‘天弓’艾米薇抱回家,我愿意丢这个脸。”
“是啊!当初鱼锅为了追‘暴风公爵’卡特琳娜,也不知道丢了多少回脸……习惯就好了嘛。”
“理解万岁!”
“别指望我会理解你!艾米薇只有一个,我们都是敌人!”
看这些家伙一边迅速达成共识,一边虎视眈眈,熊猫只觉得太阳穴在“突突”地跳,恨不得抡起拳头把他们一个一个打成猪头,送去帮公会里面那群写手和本子王们当苦力!
然而只是想想而已,面对这么一群人,就算是他,也没本事一个打十几个。
……就算加上旁边等着看热闹的奈克哈特、雷蒙等人也不行。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坐在了练武场旁边。
既然拆不成擂台了,就先看看这群家伙的水平吧。
在这群人里面,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潜行者刚铎。
“唉?刚铎你不是想要追戎装公主的吗?怎么又跑来争天弓了?”他忍不住问。
刚铎回头看了他一眼,解释说:“以我这模样,追戎装公主的希望小到忽略不计。但是……反正天弓已经傻了嘛,她应该不会在乎我长得又矮又丑。”
他停顿了一下,很严肃很认真地说:“熊猫!这是关系到我下半生幸福的事情,你要是敢来跟我争,别怪我刀下无情!”
熊猫愣了几秒钟,叹气摇头。
虽然他很想要吐槽两句,但刚铎这理由真的是简单朴实而又充满说服力,让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作为一个高等地精,刚铎的个头比一般地精高一点。寻常地精一米左右,他大概有一米二——显然依旧属于“小矮子”的范畴。而他的皮肤则和普通地精一样是绿色的,脸上和身上都有不少皱纹。无非看起来比普通的地精壮实一些,五官端正一些,眼睛更有精神一些。
正常情况下,真的就像他说的那样,除了傻子,谁会喜欢他?
想到这里,熊猫又看向其他参加“比武招亲”的人,顿时发现,他们大多长得歪瓜裂枣,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
顿时,他对这些人就多了几分同情,也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唉!都是可怜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