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白骨

末代探陵官 辰小刀 1104 字 2个月前

终于,我慢慢地挪动到了那一抹红色前,看到这一抹红色,我整个人都颤抖了一下。

这红色,附着于一具白骨上,正是这一具白骨上面残留的血肉。

凑近了一些,能够闻到的是腥味儿,而不是血肉腐化之后形成的臭味儿,这就说明,这一具白骨,应该是三天之内被放到这里的。

这一具白骨不是尸体腐化之后,血肉脱落而形成的白骨,而是有人生生地把上面的血肉器官全部都刮了下来,才形成的这一具白骨。

这让我想起以前在古书上看过的凌迟千刀万剐之刑。

古时候的凌迟,也就是千刀万剐,正是用锋利的刀剑,趁着人还活着的时候,用小刀一点点地割去人身上的血肉。

现在外界有据可考的凌迟之刑,是清朝的,按照清朝的规矩,第一刀割胸口,第二道割手臂上的肱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五刀是小臂,第六七刀切小腿,最后一刀切头,而这八刀,都是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来的。

这已经是相当残酷的刑法,但是在清朝之前,有些朝代的凌迟,却比清朝的要更加残酷。

别人不知道,但是探陵官代代相传,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有些朝代的凌迟之刑,那真的是要割上千百刀的,而这种凌迟的刑罚,还得叫专门的高手来,这高手会从胸口开始,一刀一刀,小心翼翼地将犯人身上的血肉一条条地割下来,从外到内,整个过程持续七天之久,还必须要让人活着。

往往切割到了最后,犯人的四肢已经只剩下白骨露在外面,头部五官也已经被削了下来,只留一个鲜血淋漓的平整的面部,而胸腹之间,更是只剩下一层薄得近乎透明的血肉,兜着里面的五脏六腑。

到了这个时候,才会有专门的人,来给犯人一个痛快,一刀直入心脏,了结这犯人的一生。

当然,到了这一步,就已经用不上什么所谓的高手来解决了,哪怕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精准地将刀捅进犯人的心脏——因为这个时候,已经可以透过那薄的透明的血肉和惨白中带着丝丝血红的肋骨,看到犯人那还在跳动的心脏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残酷的刑罚,也还是比不过我眼前这具白骨。

毕竟,那时候的凌迟,虽然削去了人的血肉,毕竟内脏脑髓什么的还在,虽然死无全尸,但不至于完全地骨肉分离。

因为在古人的思想之中,五脏代表着五行,除去了五脏六腑,犯人便失去了五行,容易变成极其狠厉的恶鬼来索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