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任务途中。
发现危险人物。
或者说是任何有可能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警察有义务,有责任,进行过问。
实际上,因为当事人是苏尘。
马龙与之交情,不用言说。
他们之间,完全可以省略到这些的。
毕竟……
苏尘在警局那边,是个特殊案例,连局长办公室都有特殊登记的。
不过……
今天实在是情况特殊。
凶手,亡命徒,被当场射穿手掌,整个手掌,血淋淋……
这也就是因为,刺入物为牙签!
如果换做是一把刀,或者说是锋利一点的,大一点的……
但凡办公桌上有一根圆珠笔。
这亡命徒,现在恐怕一只手废了……
……
滴滴滴。
警车在药堂门口拉响警笛。
陈凡陈老板,带着药堂一众工作人员,堵在门口。
拦住了警车的去路。
“马队长,搞错了吧?”
“苏顾问是不会主动伤人的!”
“当时情况特殊,你肯定也知道的!”
陈凡为人仗义。
在他的地盘上,他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苏尘被带走?
这和在他脸上扇大嘴巴子,有什么区别?
“额……”
马龙哭笑不得。
看得出来。
药堂里面的员工,包括周围不少的吃瓜,看戏民众。
对苏尘印象都很好。
甚至非常狂热,有追随!
不过……
这次的情况,确实不能同日而语。
飞针手法……
已经可以用暗器来形容了。
带回去,顶多也就是喝喝茶,问一下,走个流程。
问题根本不大。
但马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千万不能这么说。
“陈老板,你也知道,情况特殊。”
“今天这事,在所难免。”
“你也可以放心,就是走一个流程,问个话!”
“在这里呢,我也提醒一下大家伙,千万不要盲目学习,也千万不要盲目去效仿!”
“伤了人,可是会吃官司的!”
马龙认真提醒。
现在这个时代。
戾气太重。
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值得提倡的。
“好了,陈老板,你把车子给让一下吧。”
“……”
陈凡带着人,一动不动。
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