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节·午夜·第三部分
【注曰:我,北君·青天,我发誓,再也不会更新这么长的章节了!】
视角:安玥。 时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百二十天。
地点:海大附中分校。
为此节起,特作偈语曰:
人世一别三秋月,谁得复晓几多劫?
踏碎残红无心觅,欲泣乏缘吞声咽。
句句华章皆吟悲,字字点绛蘸辛血。
无端长情终罹散,落得思卿难眠夜。
前天刚刚从因为喝多了导致的宿醉中醒来的时候,感觉头还是有些晕乎乎的,现在已经基本上没事了,所以打算多和队友们交流一下,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之类的。
我不是当天晚上回去又喝酒了,只不过是因为和小柒一起出门玩的时候喝多了,导致自己睡了好久好久。好在那天喝的并不算很多,只睡了不到一天。我记得第一次为了能让自己的科研项目过审,和那些所谓的“知名专家”们应酬,结果硬是喝倒了来的八九个老酒鬼——后来我听子凡和我说,那些人要是没有被我喝晕过去,肯定还要我陪着睡,结果没想到遇上了我这么个硬茬子。那一次也是很顺利地就把事情办成了,这些人甚至连讨价还价都没有。
那之后,我大概睡了三天左右吧,醒的时候妹妹还在我旁边笑呢,说什么姐姐睡觉睡这么久,连饭都不用吃一口。她要是能这样的话,就一定要用这个办法减肥。我还关心她是不是被我睡这么久的情况吓坏了,但是后来一想,妹妹很清楚我的情况,肯定不会多担心我。
再后来,每一次需要和老酒鬼们应酬的时候,我总是会主动请缨,防止其他的人被这些人欺负。
这样想起来,其实也没多久,应该就是一年多的事情罢了,但是总觉得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现在再想想,都分开好久好久了……
我看了看这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实验室,心里面有一些说不上来的感受。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但是……
振作一点啦,安玥,这可是牺牲一个实验室就能救了大家的事情呢。但是还是有些许的舍不得,要不还是先好好地把这里再打扫打扫吧,权当是送行了。
妹妹在的时候,这里总是能一尘不染,干净得谁见了都会称赞一句。我不行,我现在打扫这么勤,实验室里面有一些角落我依旧是照顾不到,所以渐渐地,天花板上的角落里面还是有蜘蛛网没被清扫。要是妹妹在的话,这一切都会井然有序,一尘不染的……
我从来都不是他们口中的什么“强迫症”,我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妹妹,我什么都做不好……
突然觉得自己的双腿好冷,看了一眼墙上的温度计,才想起来为了防止爆破之后出现什么大的水管泄露问题,我昨晚上就已经把这里的暖气管道全部关闭了。真是的,这么大冷的天还穿着这些东西……有些时候为了追求看起来的有序似乎就是要牺牲一些东西。真是的,要是妹妹在的话,她一定会给我一件外套……不对,是一条棉裤子,让我好好注意一下保暖。她之前还给我织了一双长的绒线袜子呢,也不知道是跟着她一起走了,还是留在这里。
想了这么久,突然想起来妹妹的东西似乎也有一些还在我这里。于是打开大衣柜翻找了一下。找到之前妹妹拿来备用的腿环,也有妹妹之前用来打扫卫生的小水枪——难怪她总是能把这些边边角角清理干净,原来是有设备——还有,我找了好久好久的披肩。我把找到的那些属于自己的保暖衣服全都穿上,然后把披肩围在了自己的肩膀上面。
这条披肩的来历可不简单,虽然看起来像是蛇皮的,但是你仔细看一看的话,就会发现似乎蛇皮没有这么轻薄。当初子凡还在的时候,经常带着我们一起出远门,去过一次杭州,也去过一次东北。去东北的那一次,我们先是到了延边,后来又到了黑河。就在黑河那边,我们见到了已经隐居很久很久的端木树人——对,我之前还提到过他的诗来着。
端木跟我们说,他之所以接触文学,是因为喜欢读鲁迅和端木蕻良,后来就这么给自己起了一个有些缝合意味的笔名。他说,当初自己在家乡延边隐居了很久很久,后来因为写书而有很多人前去拜访。他和他的夫人都是喜散不喜聚的人,而且平常的生活很安逸,也就不希望有太多人打扰,所以离开了家乡,常年游荡在黑龙江畔和蒙古草原上面。据他说,这样的生活或许在许多人看来是很贫苦的,但是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再后来,他还依靠这段经历,写了一部叫《龙江岸上的第十年》的小说。
除了少数几个朋友之外,很少有人能知道他的行踪究竟如何,所以当时我们几个人顺着黑龙江走了那么久,饿得两眼冒星的时候能够遇上卖鱼的他,真的是很幸运的一件事情。
当时他应该是恰巧路过,在那边支起帐篷来卖自己的炖鱼。我们几个人闯进了本来并没有顾客光顾的小帐篷里面,看见了端木先生正笑着坐在帐篷中央炖着鱼。见我们进来也没有多说什么,就只是指了指那唯一的一张客桌,说:“来得正是时候,快坐。”
小主,
我们落座以后,他就像是认得我们一样,笑着和我们介绍自己最近的见闻,还说自己和赫哲族的人们学了一门手艺,用狗鱼的鱼皮做衣服。一边说着,一边就把手上的鱼皮织成了一个披肩。
妹妹当初看见这个的时候就很感兴趣,询问能不能买下来,端木却笑着说自己做这个就是高兴的,从来不要人的钱。于是妹妹就把那件披肩围在了我单薄的肩膀上面,告诉我冬天冷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给自己保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