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前女友

转念想想自己失落个屁,我这只土包子比到乐维跟前,那就是白马王子后面跟着一只癞蛤蟆的形象写照,他人长得帅,枪法又好,老子只不过酒量比他强。

我连忙转移话题,问我们县来的五个警察呢。沈冰说他们昨天吃过饭就回去了。

我心里有些不痛快,五个王八蛋见我醉成这样也不等等我,好歹咱们也是一个地方的老乡。

他们走了我就得坐火车回去,也不知道火车票给不给报销。聊了一会儿后,感觉脑袋没那么疼了,起来洗漱一下,就跟沈冰告别,要回尚城镇。

她一听就急眼了,说不是来这儿帮她的吗,为什么急着回去。我一脸严肃告诉她,来的时候,说好了是送你一程,并没答应要帮你办案。

再说省城是什么地方,藏龙卧虎,让我这只土包子参与办案,不是丢人显眼吗?

沈冰气的翻白眼:“要知道这样,昨晚上我就不该管你,呛死你算了!”我这种人脾气很臭,一旦决定的事,无路如何是改变不了的,沈冰作了一会儿工作见我去意已决,只好开车把我送到火车站。

她在路上买了点礼品,要我带给我妈。没想到她还有这份心,心里感激的不得了,掏出一沓黄符送给她,要她随身带两张,其余的贴在家里门窗和床头上,驱邪避鬼最有效,但对活养尸没半点用处,那就看她的造化了。

再说回到省城差不多两天,活养尸始终没再出现,看样子在省城也不敢随便出手,倒不用太担心。

她帮我买了火车票,然后说组长一直打电话催她回去,可能又发生了什么案子,不能送我上火车了。

临走时冲我露齿一笑说:“叫你土包子是开玩笑,其实你这人很优秀,我也蛮喜欢的。记得以后常常想起我,美女最喜欢有人挂念了,嘻嘻!”她在调皮的笑声中,跟我挥手道别,开车走了,留给我一脑子的遐想。

心想我们相处不过短短两三天,但感觉好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熟络,在一起毫无拘束。

这可能与沈冰活泼开朗的性格有关,其实她是个挺可爱的女孩,人长的美,脾气也很随和,就是做事冒失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