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就算机警词条不再显示。
陆永尚也看出了前面的血迹有问题!
血液新鲜,离老远就能闻到血腥味。
而且血液成四溅的形状不断向前,附近雪上的脚印显示应该是野猪!
但是还有拖拽的痕迹!
要知道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
一般情况下,野猪也不会吃掉同类。
但是。。。。。
如果遇到护崽子的野郎个儿!
那可就不好说了。
母猪在东北就要做朗母猪,是为了区分是不是种猪取得名字。
朗母猪就是能下崽子的种猪。
而野朗个儿就是常年带崽子的野母猪。
上一次打狗围,在头猪附近的那几头母猪就是野朗个儿。
跑起来比大炮篮子还要快。
虽然鼻子两边没有鼻子,但是身上的肥肉特别多。
全身被肥肉包围着,十分难缠。
成年的黑瞎子有的时候宁愿遇到大炮篮子也不想遇到野朗个儿。
黑瞎子弄野猪主要靠的就是咬脖子。
但是。。。。野朗个肥肉太多。。。
没有脖子!!
这尼玛就尴尬了!!
而陆永尚此时怕的却是,小野猪告子意外踩中了夹子,野朗个儿见救不了自己的孩子,被逼无奈,只能吃掉它。
这样的野朗个儿,除了自己剩下的小崽子外,眼睛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生物。
逢人就拱,一追好几里路,比猪愣子还没有理智!
“永尚!”
“我艹你吗!你啥意思!”
陈春来的老丈人,被老雷叫做刘哥的刘老爷子和老雷一起开了口。
当然骂人的是老雷。
不过,此时哪里还是扯淡的时候,陆永尚也来不及解释,瞪着眼睛,脸上青筋暴起,对着两个老爷子说了一句,“在这别动!”
而狗蛋可不管什么素质不素质,见有人骂自己大哥。
路过老雷身边的时候,照着老雷的屁股就是一脚。
老雷那一百多斤的小身板怎能经得住狗蛋的力气。
刚刚还满是污秽的小嘴,一个狗啃屎的趴在了雪地上。
好巧不巧,前面就有他下的小夹子。
那小木棍上的玉米差一点就插入到他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