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93章 野啷个儿食子

此时,就算机警词条不再显示。

陆永尚也看出了前面的血迹有问题!

血液新鲜,离老远就能闻到血腥味。

而且血液成四溅的形状不断向前,附近雪上的脚印显示应该是野猪!

但是还有拖拽的痕迹!

要知道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

一般情况下,野猪也不会吃掉同类。

但是。。。。。

如果遇到护崽子的野郎个儿!

那可就不好说了。

母猪在东北就要做朗母猪,是为了区分是不是种猪取得名字。

朗母猪就是能下崽子的种猪。

而野朗个儿就是常年带崽子的野母猪。

上一次打狗围,在头猪附近的那几头母猪就是野朗个儿。

跑起来比大炮篮子还要快。

虽然鼻子两边没有鼻子,但是身上的肥肉特别多。

全身被肥肉包围着,十分难缠。

成年的黑瞎子有的时候宁愿遇到大炮篮子也不想遇到野朗个儿。

黑瞎子弄野猪主要靠的就是咬脖子。

但是。。。。野朗个肥肉太多。。。

没有脖子!!

这尼玛就尴尬了!!

而陆永尚此时怕的却是,小野猪告子意外踩中了夹子,野朗个儿见救不了自己的孩子,被逼无奈,只能吃掉它。

这样的野朗个儿,除了自己剩下的小崽子外,眼睛里再也容不下其他生物。

逢人就拱,一追好几里路,比猪愣子还没有理智!

“永尚!”

“我艹你吗!你啥意思!”

陈春来的老丈人,被老雷叫做刘哥的刘老爷子和老雷一起开了口。

当然骂人的是老雷。

不过,此时哪里还是扯淡的时候,陆永尚也来不及解释,瞪着眼睛,脸上青筋暴起,对着两个老爷子说了一句,“在这别动!”

而狗蛋可不管什么素质不素质,见有人骂自己大哥。

路过老雷身边的时候,照着老雷的屁股就是一脚。

老雷那一百多斤的小身板怎能经得住狗蛋的力气。

刚刚还满是污秽的小嘴,一个狗啃屎的趴在了雪地上。

好巧不巧,前面就有他下的小夹子。

那小木棍上的玉米差一点就插入到他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