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勾连军气,兵家先天

斗将行 小卒没过河 1259 字 14天前

汪华原本是楚国南河府平车县的县兵,一月军饷有三十文钱——但常被克扣,能拿到手十文钱就算不错。

不过,楚国的郡县兵本来就不是全职,平日只需一月两操,操练当日管两顿饭,平时爱干嘛就干嘛,也不耽误农活,更能借此披上一层官皮,不受地痞勒索欺辱,所以也算是美差。

有好处就有坏处,在县中征召时,郡县兵必须应令而动征讨作战,通常是征讨附近盗贼。

这种任务不会有什么危险——大家过去走一趟,还没等到地方,早已接到消息的盗匪逃散一空,留下几个破草屋子让官兵放把火烧了,就算完事。

这样一来,官兵拿功劳,盗匪损失也不大,大家皆大欢喜。

所谓的带甲百万不外如是——都是全职的正军,就算楚国这般富庶也是养不起的。

但如今汪华却不是郡县兵,而是因为身体长大有力,又是第一批表示愿意追随鹿梧前往江南的人,所以入选鹿国仪仗军长枪营,号称兵士。

兵士这个词以前是没有的,因为士是贵族的称号,寻常丘八怎么能随便用士这个字?

——通常士兵中只有甲士和士沾边,其他士兵只好叫做兵。

但是鹿梧麾下不同,军人地位有极大提高,只要是列名正军名册的士卒,都可成为兵士。

当然,鹿梧麾下也有非主战的预备士兵,那些人就没资格成为兵士。

在册兵士家人免劳役,可种五亩军田,军饷每月二两银子,相当于两千三百文钱,便是退伍,也会由折冲司安排职位,至少也能做个工头捕快。

当年前几批追随国主的人,如今就算退伍,也都是富家翁。

若是能战死沙场,更是赚大发了。

只要不是临阵脱逃,哪怕没杀一人便战死沙场,按最差的军功等级,也足以荫庇子女,大功则可荫庇三代。

荫庇期间,未成年子女(十三岁以下)免费上官学,成年男子可优先从军,官学成绩优良者,甚至还可以担任小吏。

除此之外,还赐军田十亩,二十年不用交税——光是这一项,便足以养活寻常一家老小。

而且这土地由折冲司监督登记,三十年内,这田地除十恶大罪外,不可以任何理由售卖剥夺。

三十年后,若是有人谋夺军属田地,后人也可直接告上折冲司,查实直接就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