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亦有不合时宜的声音:“真到了战场上,哪有论拳脚功夫的?拼的都是兵器!”
萧麦还没有打过瘾,以他目前的功力,完全可以瞬败魏春。
之所以打这么久,是为了练习听声辨位的本领。
他发现,每当听到出招声后,自己总是先在心里勾勒出对方出招的模样,再根据对方的招式进行应对。
这就导致动作总是比对手慢半拍。
对付魏春这种,硬实力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自然是手到擒来,但换个跟自己差不多的,就没胜算了。
“还得接着练,要克服把听觉信号转换成视觉信号的本能,养成直接对听觉信号做出反应的习惯。”
因此,萧麦很渴望实战,向着刚才提议比试兵器的镖师说道:“拳脚也可,兵器也可,恳请阁下赐教。”
那镖师立即把头扭到一边,假装萧麦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同伴们见了,纷纷难掩嘲笑之色。
方镖头见此情形,心想扬风镖局的面子不能丢啊,于是站出来说道:“萧少侠是击杀红袍怪的大英雄,寻常人怎配与你切磋,还是让我老方来比划两下。”
听说方镖头要切磋,萧麦心潮澎湃:“好,多谢方镖头赐教。”
方镖头问道:“萧少侠擅长什么兵器?”
萧麦答道:“在下最擅长飞蝗石,也只擅长飞蝗石。”
方镖头顿时无语,心想比武用暗器,你这不是玩赖吗?
萧麦也有理由说的,跟瞎子比武,本身就已经够玩赖了。
“争强斗胜损感情,还是不要比了。”
这时,余秀的声音传过来。
“诸位休息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动身启程。离京城,只剩两日路程。”
人群立即散去,方镖头也抱拳告辞:“真是太可惜了,改日再切磋。”
余秀又对萧麦说道:“萧少侠,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一段路,劳烦你多多费心。”
萧麦笑道:“离京城只差一日旅程,天子脚下,也会有贼人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