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一个月了。
木云桦从杏子坡受伤后,回来又挖了几天夯墙壁的土,眼见着房子的四壁慢慢垒起,腿部的伤口也结痂了。
可好事要多磨,他的左膝盖上突然长了几个水泡,本以为就是普通的疹子或者被蚊虫咬了几口,吸了血,引起了些感染。
不过随着那个水泡破了,然后流着脓水,那个水泡的口子越来越大,直到他走路都有些疼了。
关于买药这件事,有些不尽人意,毕竟吃饭的问题都有些难,就别说买药擦伤口了。
他给自己弄了两根木棍,出门就拄着。但这个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柯昌盛带了些消息,邹家的心思上了明面来了。坤哥也看好了日期,还有三天,就该去邹家下聘礼了。
他一直觉得邹家的条件,怎么也不会看上自家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庭。
不过能娶上媳妇,怎么也得抓住机会,尽管没有感情,过日子的,都能行。
坤哥把他的腿部的情况告诉了邹家,邹家给的答复是:“长疮总会好的吧,只要人行就行。”
邹家之所以愿意把姑娘嫁到低山来,是因为郑金秀说:“木家是老实人,而且低山的吃水多,不像高山要去老远的地方挑水。再说这些山,迟早会长出柴火来,也不怕抵不过灶房的那个洞子。”
邹佶甑全凭父母做主。
三天。
木云桦拄着一根木棍,在坤哥,柯昌盛的陪同下,一跛一跛地上了山里。
邹家的灶房里已经热气腾腾,堂屋也是热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