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缓缓走出市局大楼时……
突然感觉到外面的阳光异常的耀眼,刺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我只能抬起手遮挡阳光。
尽管我只是在那个审讯室里待了1个多小时而已,但此刻从里面出来,竟然有一种重新获得自由的感觉。
之前来的时候,是警车送我来的。
现在要离开了,显然不可能再有车送我了。
走出大院后,我站在路边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上了车回到明珠娱乐城……
坐在车内……
脑子有点儿乱,思绪犹如一团乱麻,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来。
我在心里不停地琢磨着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在凶杀案现场真的留下了我的指纹,不管我是不是凶手,那肯定是重要的嫌疑人无疑了,起码也会把我扣在大案队里几天接受审查才对。
可是,怎么这么快就把我给放了呢?
紧接着,我就想到了在审讯室里罗队长接的那个电话。
嘶……
难道说……
那个电话是专程为了替我求情打来的吗?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
那么究竟又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直接打给大案队的队长,并且成功说服他放过我呢?
我绞尽脑汁地思索着打电话的人是谁?
是谁在保我呢?
肯定不会是我熟悉的人!
沈兴、二皮球他们没这本事,李叔肯定也不够格。
会是公司的人,也不可能。
因为姜黎是不知道整件事的。
排除掉这些可能性之后,唯一比较符合条件的人,恐怕就只剩下方公子和他爹方区长了。
假如真的是方区长找了市局高层领导给罗队长打的电话,那这个方区长区区一个区长还真是手眼通天啊!
尤其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得知我被捕的消息,他的消息渠道可谓是四通八达。
想到这里……
我不禁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有那么嘴快,轻易将方公子找我办事的事情告诉给罗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