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这样的女人要不得!

她是真的想将孙志高给破口大骂一顿,可是想到两人的婚事已成定局,又不得不忍耐了下来。

这要是触怒了对方,往后在这孙府当中的日子怕是更难过了。

“好了。”

“六妹妹,想必此生也是第一次嫁人,怎知进了孙府就不得好过呢?”

“放心吧!”

“你淑兰姐姐你还不了解吗?她还能欺负了你不成?而我自然也会对你百般怜惜,不会太过拘束。”

“当然,最主要的是关于这场婚事,你我都做不了主。”

这瓜都扭下来了。

无论盛明兰心中有多不情愿,孙志高也不可能再给她接回去啊!

再者说了……

就算孙志高愿意,盛家那边也不会愿意的。

“还请姐夫日后,多多怜惜!”

纵然心中有百般委屈,盛明兰最终却也只能是咽回肚子里。

事情已定,不是她能改变的。

“那必须的!”

虽然孙志高自认不是一个好人,却也不是一个烂人。

对于自己的女人,只要对方不是太过分,那他就不会辜负对方。

“婚期,定在了一个月后!!夫君,这段时间还是多加准备。”

“过几日,就要去下聘了。”

餐桌上。

盛淑兰目光在孙志高两人身上扫视,随后,直接将两家商量好的日子定了下来。

“自然。”

孙志高点了点头。

心中难免还是有几分期待与紧张的。

自家夫人那是他穿过来就有的,潘金莲的话算是买过来的。

严格意义上来说,明兰虽然不是正室,却是他娶的第一个女子。

在北宋时期,纳妾是需要下聘的。

纳妾虽然不如娶妻一般隆重,礼仪繁琐,可却也并非是随意之举。

同样有一定的规矩和流程。

尽管程序相对简化,但也需要给予彩礼等聘礼。

通常也有类似娶妻的一些程序。

如“纳采”,就是男方家庭派人到女方家去示意、提亲,可能会带一些礼物作为聘礼。

北宋四大家的黄庭坚在《乞猫》中写道“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里说的是宋朝人迎猫如纳妾,要送盐或鱼给主人家以示郑重。

虽然诗词当中所描写的不是纳妾,但可从侧面反映出纳妾下聘的这种礼数和习俗。

三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