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8:40,法院如期开庭。
鼻青脸肿,贴着胶布的沈在心坐在第二被告席上,显得有点儿滑稽。
他绷住情绪,看向对面,尤青山显然缺席了。
尽管一身伤害,自损八百换杀敌一千二,他确信尤青山已经被公安局请走,心中不免得意。
一自鸣得意,就不自觉看向尤雅。
尤雅却还是一副木讷的表情。
她没察觉出来,对面原告不在了吗?
对面已经只有两位略显焦虑的律师,是不是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现在一位律师起身,想接近书记员说话。
他想干什么?
说悄悄话?
沈在心大声说:“法官,原告律师离开自己的座位?”
法官反而向他敲槌了:“肃静。”
沈在心愤怒地说:“他到处乱跑都可以,我提意见不行?你们之间绝对有问题,我告诉你们,人在做,天在看……”
法官一阵愤怒,哒哒敲了几回槌。
书记员宣布:“第二被告你不要误会,原告律师是向法庭说明原告一方不能如期出庭的原委,你再任意胡闹,法官可以将你驱逐出庭……”
还能审案的时候,把被告给赶出去呢?
沈在心只好住嘴了。
法庭开庭,并不是书接上回那种,仍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由原告进行陈述诉求如下: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某某某女士,持有某某公司多少股权,因被告人在未经我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股权转移至其个人名下,严重损害了我方多位原告权益,我方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非法窃夺资产,并赔偿我方经济损失多少多少万元。
然后被告律师答辩,提出抗辩理由。
再后面,将有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
今天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举证环节。
因为昨天下午都已经举证完毕,原告、被告都没有新的证据呈上,原告、被告一度陷入沉默,是法院这边书记员宣布说:“尊敬的法官大人,昨晚退庭之后,法院收到关键证人,既股权转移的执行律师李华强先生发来的录音和文字类证明材料,可否由我当庭播放录音文件。”
原告那边的律师相互对视,喜形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