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真是幽默!”埃里希终于开口。
“赫柏之礼,不错的雪茄,这可不是一般人享受得起的品牌。
首先,您的穿着虽然像一个地道的牛仔,但腰间的配枪证明的您的不简单。那是旧时代骑兵才会使用的勒马特左轮手枪,这种枪因为体积大、分量重、后坐力大等缺点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使用这种枪的要么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新手,要么就是一个追求强大火力的枪手。从您刚刚下意识把手放在枪柄的速度来看,很显然您是后者。
再看看您这件皮衣,虽然款式简约,看似方便骑马劳作,但只要稍稍留意,就能发现它的做工极为考究。
每一针每一线都细密整齐,皮革的质地柔软却不失韧性,这种品质的皮衣,可不是普通牛仔能拥有的。
其次,如果您名下没有店铺或者牧场是不会接我的话茬的,毕竟在这座西部罪恶城市里,夜生活是极其丰富的,尤其是这里的黑市,可以说每浪费一秒可能就与自己想要的宝物失之交臂。
最后,从您手中那种橘黄色的猫也可以看出您还是那种根本无需为了生活而烦忧的人,毕竟不会有人买一只进口的猫咪就是为了让它抓老鼠的!
所以,您多半是一个不缺钱而缺乏新鲜事物的有钱人,我上来搭讪一下也没有什么损失不是吗?”
强尼如出一个烟圈,他微笑着看向眼前这个精明的商人:
“都很精确,最后一个问题,你来美国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一点钱?”
“不,先生,当然不是!”埃里希挽了挽袖口,随后他慷慨激昂的喊道:
“我是要向全世界证明,德意志的牧羊犬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犬种,赚钱只是一个手段而已。”
强尼哂笑一声,他表示这样是不可能的,只有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才会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一条狗。
而通常他们的结局就是用自己的生命为主人在斗犬场上赚取更大的利益,这次不死就下次死。
一直到燃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