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点头,“可以一试。”
听到这,林凡不禁一愣,难道待会是那女子与我交手?
还有这好事?
林凡自是能看出胡璃的修为,还不到七阶中期,与他现在相去甚远,真若交手,必然是轻松拿下。
如此一来,就算死了都不亏。
林凡还没来的及感叹幸福如此突然,只听火三又道:“这样吧,念你超脱不易,若能胜过我媳妇儿,便可任意离去。”
火三想提提林凡都斗志,以便其给胡璃喂招的效果更好。
果然,林凡闻言眼前一亮,“你此话可当真?”
火三慢条斯理道:“那是自然。”
真可谓天无绝人之路啊……林凡暗自窃喜。
好,既然你如此托大,那就莫怪林某人不懂得怜香惜玉了。
胡璃也不拖泥带水,虚空中抽出一柄三尺冰锋,指着林凡道:“这里施展不开,你我出去一战?”
说罢,便转身行出洞口。
林凡则紧跟而去,生怕某人再反悔,将他当场一巴掌拍死。
随后山洞内便只剩下了火三一人。
“你说你也够倒霉的,死都死了,还被人吸成了人干,不过也算是你当初拆人家骨头的报应了。”
火三打了个响指,人干随即“砰”的一声爆碎成粉末,只余一条龙骨尚存,还隐隐流转着银色光华。
这正是是覃川之父覃远峰的尸首所缺部位之一。
“待到媳妇儿那边战斗结束,这第一单生意就算完活咯。”
……
不知过了多久,早已等得睡着的火三被阵阵脚步声惊醒。
他睁开眼,伸了个懒腰,“媳妇儿,你回来了啊……”
胡璃面色微微泛白,气息颇有些急促,似乎是消耗不小。
在其身侧,则悬浮着一颗头颅,一条手臂。
头颅用以证明目标的身份,作为完成交易的象征,而右臂却是此次雇主所要求之物。
“走吧,可以回去交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