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姐发来的地址,位于一处小区,小区名叫湖畔花园。见面地点在E栋十楼,1007房。
以我对D姐的了解,这次见面,应该不会有其他人。我大醉那次,D姐去过我出租屋。
那是迄今为止,我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密闭空间相会。其他时间,见面要么在星巴克,要么在电影院。又或者,在街头漫步。
晚上八点,去小区单独见面,任谁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说实话,我有些犹豫。我当然知道,D姐是个好女人,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讲,称得上是我的贵人。以后,应该还会源源不断地,给予我支持和鼓励。
可是,我有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不愿意成为金屋藏娇的那个“娇”。但我又知道,今晚的约会,我必须去。
不只是因为我向D姐夸了海口,不去赴约,肯定会被轻视被嘲讽。甚至因此,而与D姐一拍两散。
另一个原因,则关乎杏花。我答应过老宋和杏花,要帮她办成这件事。
去见D姐,正好与杏花也有关系,说不定,在租铺面这件事上,D姐能够帮忙说几句话。
她与超市老板相熟,才会帮忙转发招租信息。相熟的人说句好话,远比陌生人写一篇万言信管用。
真是念什么来什么,正挂念着杏花,她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杏花说话很小声,问我是否方便。应该身旁有人,怕人听到她谈电话。
一问,果然如此。杏花在电话中所谈之事,仍旧与铺面有关。
原来,管事的汉子刚打电话给她,说已经和老板谈妥,让杏花晚上八点,过去签合约。
隔着电波,我也听得出来,杏花很是兴奋,但在兴奋之中,又略带一丝紧张。
毕竟,开店创业,于她而言,是人生第一回。若赢了还好,甚至可能改变命运。输的话,则要从头再来。对杏花而言,无异是一场沉重的打击。
我问她:“你信得过我吗?”
杏花说:“什么话呢,不信你,还能信谁。”
我说:“那你打个电话过去,跟他们说,事情有变故,明天过去签。”
杏花不解:“明天去?可他们说了,今晚八点。”
我说:“没事的,我晚上去找找D姐,她认识超市老板。”